参展对象
国内外从事花卉、植物及相关产业的生产、销售、科研机构、协会、企业和个人。
主要展品范围
盆花、观叶植物、草花、鲜切花、盆景、水培植物、苗木、种子、种苗、穴盘苗、种球、泥炭、基质、温室建造、温室设备、加温降温系统、灌溉和排水设备、自动化设备、园林机械、园艺工具、花艺设计、花店用品、花盆、花瓶、花园用品等。
展位规格及费用:
1.标准展位(3米×3米):
A馆(植物馆):人民币5000元/9平方米;
B馆(资材馆):人民币4000元/9平方米;
(包括三面围板、公司楣板、一桌两椅两射灯,免费预展宣传);
2.特装展位(6米×6米=36平方米):
A馆(植物馆):1-6号30000元/个,7-16号25000元/个
B馆(资材馆):20000元/个;
3.苗木交易区:人民币2000元/15平方米(包括展览净场地,免费预展宣传)
展览会会刊中刊登100字展品简介,免费预展宣传。
免费服务项目
1. 提供足够的入场券及请柬供参展商邀请客户使用。
2. 定时展场清洁及24小时场馆保卫。
3. 邀请出席开幕式相关活动。
4. 协助办理住宿、旅游、票务等事宜。
参展报名办法 (下载 参展申请表)
1. 参展单位须详细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加盖公章或签名后邮寄(以邮戳为准)或传真至组委会。
2. 组委会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后将寄发一份《参展手册》。请参展单位仔细阅读,并将相关的回执表于指定的时间内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,这将有助于您方便高效的完成参展活动。
3. 所有展位申请将建立在“先订先得利”的原则上,以款到日期为准。参展单位须提交《参展申请表》后10日内将全部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,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,组委会收到款后将《参展确认书》寄会。
4. 所有的参展及广告费用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,否则主办单位将有权变更参展商在该份表格中的申请内容。如果组委会在10日内未收到全部汇款,则所订展位及广告版位不予保留。
5. 参展报名截止日期:2009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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